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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等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不低于固定收益资产总值的50%,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是指除了国债和央行票据等并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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