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对象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根据时间的变化逐步调整权益类证券和固定收益类(及货币市场工具)证券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各个时间段权益类证券比例范围,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比例范围分别是,基金合同生效-20101231,0-95%,5%-100%;20110101-20151231,0-75%,25%-100%;20160101-20201231,0-50%,50%-100%;20210101以后,0-20%,80%-100%。在特殊市况下或有足够而合理的理由时,基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适当偏离上述比例范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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